原标题:巩立姣起诉网络公司侵权获赔
天眼查App显示,10月21日,巩立姣与北京速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巩立姣诉称,被告速途网络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文“奥运最心酸的一幕,12岁女孩撑起一个国家的希望:看了她才读懂巩立姣的眼泪”,该文章使用原告照片作为配图,并进行推广宣传。原告系中国田径运动员,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被告以上行为易使人误认为双方存在合作关系,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速途网络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未经同意使用巩立姣肖像照片,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巩立姣肖像具有一定商业化利用价值,被告速途网络公司对巩立姣肖像权的侵犯,必然导致巩立姣肖像中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其公众号上向原告巩立姣公开致歉,并赔偿巩立姣经济损失1000元。
来源:金融界